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目的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决定举办第二十五届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发下,希望认真学习和宣传,积极组队和训练,使本届运动会开得圆满成功。
二、主办单位:湘潭大学
承办单位:湘潭大学体育教学部
三、参赛单位
湘潭大学各学院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2005年11月第一个星期,在本校第二田径场举行(如遇天雨,比赛日期另行通知)
五、比赛项目及组别:
1、男子组:共十七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
110m栏(106.7cm)、400m栏(91.4cm);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2kg)、撑杆跳高、标枪(800g)、铅球(7.26kg);2、女子组:共十六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100m栏(84cm)、400m栏(76.2cm);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1kg)、标枪(600g)、铅球(4kg);
六、参加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研究生不单独组队。另外成教学院、兴湘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白石艺术学院、国院交流学院和民族预科班单独组队。
2、运动员资格: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籍、住校、思想表现好、身体健康的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
3、各学院每项限报两人,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限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
4、各学院必须正确填写报名磁盘,并用正楷字认真书写报名表加盖公章,报名表与磁盘填写内容必须一致,如有不同,以磁盘为准。报名材料必须于10月20日前交体育部。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5、运动员号码布上的编号由组委会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