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秋季田径运动会规程(大学)
学生秋季田径运动会规程(大学)
一.目的和任务
为积极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活动的开展,检验我校学生体育锻炼的技能水平,有效地增强学生的体质,特举办本届运动会。
二.日期和地点
1、日期:2006年*月*日、*日(两天)
2、地点:**大学操场
三.比赛项目
1.男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3000米障碍、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七项全能:(第一天:100米、铅球、跳高、400米;第二天:110米栏、跳远、1500米)。
2.女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76厘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五项全能(第一天:100米、跳高;第二天:跳远、铅球、800米)。
3.广播操比赛
四.报名办法
以院、系为单位参赛(研究生、留学生随院系),各单位每个项目限报4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接力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
竞赛办法
采用2006年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400米(含400米)以下竞赛项目采用预决赛。
五.录取办法
团体录取前3名,单项录取前8名(参赛不足8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接力录取前3名。广播操录取前六名。设精神文明奖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