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公司财务制度
(五)销毁规定
1、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单位领导人和有关人员鉴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监销。
2、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单位领导。
七、财务稽核制度
为了贯彻会计法,加强财务管理,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特制定财务稽核制度如下:
(一)稽核内容
1、审查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的制定是否合理、指标之间是否平衡,切实可行。
2、审查各项经营承包责任制有关经济指标及考核奖励办法是否切实可行,符合国家财经政策规定。
3、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审查各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
4、审查会计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会计分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5、审查会计帐薄、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二)稽核程序
1、 财务开支计划,资金计划在报送局领导签发前进行稽核。
2、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审核各项开支,对计划外或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会计凭证经稽核后,方可记帐。
4、采取不定期方式对会计资料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查明更正和处理。
5、收款凭据必须逐张稽核,方可办理核销。
6、各类会计报表在报送领导审查前应进行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