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房贷细则 建行房贷新政细则
工商房贷新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上月底宣布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之后,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界定“第二套房”的细则已经出台,这两家银行都是以借款人本人作为考量是否为第一套房的标准。

记者昨日从工商银行获悉,该行界定“第二套房”的细则已经出台,将重点考察借款人本人名下的房贷情况。如果借款人目前没有未还清的住房按揭贷款,则其购房将按照第一套房的贷款政策执行。如果借款人的父母和配偶等家庭成员有未还清的住房按揭贷款,只要该借款人名下没有贷款,则其购房一般将被工行视为第一套房。但是,如果丈夫贷款买房时和妻子作为共同借款人出现且贷款未还清,则双方都算借款人,今后丈夫和妻子再分别贷款买房时,都要按第二套计算。

如果借款人此前曾经贷款购买个人住房,但已经全部还清,此时再向工行申请贷款购买个人住房,则仍被视为第一套房。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其他城市或其他银行已经贷款购房且贷款未还清,此时在北京向工行贷款购房,将视为第二套及以上房贷。工行可以通过央行征信系统查到个人名下的房贷情况。

记者从招商银行客服中心获悉,该行的房贷新政已经从10月1日起执行。“第二套房”也是以个人为考察对象。与工行不同的是,如果借款人此前曾经贷款购买个人住房,但已经全部还清,此时再向招行申请贷款购买个人住房,仍将被视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目前,其他银行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但多家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倾向于以借款人本人作为考量是否是第一套房的标准,父母和配偶等家庭成员只要不是共同借款人,则其贷款不合并计算。
1,符合以下3种条件之一均可贷款8成:
 A:首次贷款购买住房;
 B:面积50—90平方;
 C:借款人属于工行优质客户。
 
 除此以外,一律贷款7成。
 
2,商业贷款利率均可下浮30%。无第一第二套区分。

3,以前贷款尚未结清,可在年底申请变更贷款利率下浮30%。

具体实施时间,需等工行文件下达(1周之内)。敬请关注!

工行优质客户标准(部分):

1,拥有自由资产(动产和不动产)达200万(含)元以上的客户;
2,工行理财金帐户;
3,个人税后年收入12万元(含)以上;
4,全日制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
5,国家公务员,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三资企业工作人员;医生,教师,律师,银行,证券,保险人员(保险代理人除外);

除此以外,一律贷款7成。
 
2,商业贷款利率均可下浮30%。无第一第二套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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