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范本范文
6. 对经济合同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五条 合同经办人员职责范围:
1. 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包括对方资产、经营状况。
2. 起草合同的基本要求:
(1) 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2) 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 双方具有履约能力;
(4) 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 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6) 草案交上级主管。
3. 凡须有关部门和机关批准、备案的合同,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
4. 督促合同履行进展,切实执行。
5. 向上级通报履约问题。
6. 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五章 管理程序及权限
第六条 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财务部、总经理室,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必要时可请律师审核、工商部门鉴证。
第七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外,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八条 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合同经办人及时通知合同事务主管。
第九条 合同事务主管协同经办人对合同变更、解除的正式文件、函电作出处理,以书面形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