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新法规 五一法律法规新规定
五一新法规 五一法律法规新规定
自2008年五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批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开始施行。
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义务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以外,其他信息一律公开。根据条例,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只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二、部分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
从今天开始,部分劳动争议将实行"一裁终局":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境外动画片禁播时段延长一小时
根据广电总局《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今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以及展示境外动画片栏目的时段,由原来的17时至20时延长为17时至21时。
四、"污染企业"强制公开环境信息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各级环保部门必须公开强制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四大类环境信息,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五、证监会规范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职责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管理规定(试行)》,首席风险官作为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介入公司决策和具体的风险管理操作,而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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