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促成血案私了
关在汉慨叹,他作为一名副厅长,案子最终只能私了,若普通百姓,“只能任其摆布了”
2002年3月,张建明被任命为沈阳市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
他上任伊始,沈阳市就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血案。而这血案与他的朋友郝万春有关。
当年4月28日,辽宁省监察厅副厅长关在汉之子关勃在沈阳市一家舞厅唱歌,被20多“手提两尺长大片刀”的人追砍10多分钟,行凶者还威胁现场的人不准报警。
关在汉今年7月接受采访时说,事发后,警方长达6个月无音信,没有警察找他们做调查。“我去和平分局,跑了很多次,办案人员一直说‘正查’。”
2002年10月,关在汉给辽宁省市领导写信反映此案,当时的省纪委书记王唯众、沈阳市常务副市长李佳相继批示,要求尽快破案,对涉黑犯罪从重打击。沈阳市公安局长将此案交由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建明办理。
张建明称,郝万春找到他,说和平公安分局抓的两个人是郝万顺手下,郝万春曾与关勃发生矛盾,所以郝万顺带人砍了他。
“郝万春提出能不能花些钱把事情摆平。我说不好办,要办也得被害方提出来才有可能。郝又说和关勃私下接触了,准备给120万,关同意了。我说,你让老关家到公安机关来提出私了,公安局这边的事情我来安排。”张建明在供述中说。
关在汉说,当时为关勃治疗已花了40多万,负债累累,而公安机关迟迟不作为,最后他只好同意私了。
据关在汉讲,当时他找到张建明说,对方提出私了,你们看能不能不再追究这事。“张建明说得研究,我就回来了,不到10分钟,他就给我来电话说可以操作。”
张建明在供述中说,关在汉离开后,他就给和平公安分局局长打了电话,说关勃的案子不要再追查了。
此案最终以郝万春“补偿”关勃120万元私了了,当时被警方控制的两名行凶嫌疑人赵志怀、李卓,也由郝万春缴纳1万元后取保候审。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不能私了。
根据后来的伤残鉴定,关勃双上肢被砍致功能性障碍,双下肢骨折,已不能独立生活,时刻要人监护。
“我是省监察厅的副厅长,这个案子都只能私了,要是普通老百姓,那只能任其摆布了。”关在汉接受采访时慨叹,“如果公安机关强力作为,或不同意私了,我决不会走这条路的。”
“能受理就受理”
办案民警对郝万春说,周勇在北京被抓了,你派人跟着去带人回来,郝派了两个人
按公诉机关的指控,出任沈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后的张建明,不仅帮助郝万春私了刑案,还帮他“立案”诬告陷害了他人。
2004年6月,郝万春与辽宁万聚隆房产公司“合作”,答应投资2200万元,年底收回所投金额,并按比例分红。
“这其实是变相的高利贷,公司当时工程资金紧张。其实他是投1500万,到年底还他2200万,相当于半年付息700万。”万聚隆公司总经理周勇称。
合同签了20天后,万聚隆公司董事长杨冰与郝万春签了一份协议,将公司1.55万平方米的地以每平方米1500元的价格卖给郝万春,而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800多元。
持公司股份49%的周勇,认为杨与郝的协议侵犯了公司利益,就向沈阳市中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