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正在警徽下宣誓的入警的青春少年;
一个正在党旗下宣誓的浴血刑警;
我在想:怎样做才应该是祖国人民的卫士?为什么当我捍卫法律的平等、公平和正义的时候变的这样脆弱、渺小和无奈?
是什么手段可以使一个无辜的人民警察变成逃亡者?
是什么手段可以使一个举报人一夜之间变成罪犯?
今年3月份以来市、县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接待我举报时,都信誓旦旦、斩钉截铁的说:“你等着,我们立即组织调查严肃查处。”被举报人和被举报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几个月来没有受到调查更没有得到处理。我等来的是以组织名义对我的残酷迫害。
我应该相信谁?!
请告诉我,我善良的父老乡亲!我淳朴憨厚的战友?!
都市的喧嚣我似乎一点听不见了,高温和饥饿使我一阵眩晕,溃脓的伤口发出一阵阵疼痛。
我急需要水、食物和药。当然,一个烧饼或者能给亲人打通一个电话也好啊!
但是我不能倒下!我不能在这个时候倒下!
超市和商场是不允许乞讨者入内的。
我在保安连声的责骂下仍然停留在超市门前不走,我只想从超市门内溢出的冷气降一下体温,我实在太热、太疲倦了。突然,两个保安将我架起重重的摔倒在人行道上,路人睥睨的看着我,晒的发烫的地砖灼着我的伤口,我匍匐在我的共和国的土地上,我的泪流在这座我熟悉的城市里。我倦曲着身体想努力站起来。我想,即是如此,我仍要保持一个有尊严的人。泪水流过满是灰尘的脸颊,流进我干裂的嘴唇,面对命运的骤变,我思索着一个问题:我究竟为什么要逃亡?
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我很自信中国的法律制度可以保护一个举报人。因为,我们很难从理论上、制度上找出一个理由来公开打击报复举报人,更多的是从法律上,从《党章》《宪法》里看到对公民对党员的权利保障。同时,从中共十七大提倡的政治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上,看到的是日趋健全的民主法制;我一直认为,公民或者党员在党内进行举报就是对法律制度对党的最大信任!但是,挑战法律制度和党纪的案件还是发生着。不同的是,发生在河南省潢川县公安局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凸显的残酷、恐怖、兽性和违法令人震惊!
它的残酷表现在: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动用军队对一个举报人进行关押;
它的恐怖性表现在:调查方法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调查的手段更是在中国法制史留下肮脏的一笔: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姚炳育(主管刑侦工作)和被举报人邬晓辉于8月3号公开主持潢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全体会议,对70多名刑警搞人人过关,会上许诺:只要谁能对阳晓东进行揭发,即使本人有违法犯罪也不受追究;命令、教唆和煽动民警作假证,更为严重的是,信阳市公安局参与调查的领导,拿着提前写好的假材料,单独把民警传讯到潢川县黄都宾馆,勒逼在材料上按手印!这种法西斯手段在共产党领导下公安机关发生,它在群众中、民警中的恶劣影响已远远超过案件本身,因此,我称它为恐怖!
它的兽性表现在:他们对我的家人进行威胁恐吓,他们不顾我家里两位80多岁的危重病人,对并非是我住宅的地方抄家、搜查,致使我刚作过癌症手术的老母亲生命垂危!
它的违法性表现在:他们利用我打击处理过的犯罪人员、服刑人员对我作假证;被举报人邬晓辉可以亲自组织调查,并私自存档。由被举报人组织调查举报人是信阳市公安局的一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