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爱一个人的自由”
原告律师认为,人生而自由,杨丽娟有选择她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她有爱刘德华的自由,她有30岁不工作的自由,她有要求父母陪她一起“追星”的自由,最关键的是,她没有违反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优质道德,只有守法不违法,就是最大的道德,因此杨丽娟不应该受批判受谴责。
在接受采访时,她表示,“什么是文明,文明就是尊重,就是遵守法律,法律是文明的精华。容不下杨丽娟的社会是可怕的社会。容不下杨丽娟的心灵是失去了血液供应的苍白的的心灵。”
被告:名誉受损是她自己造成
“鲁迅教我们这样写文章”
被告的律师认为,博客中的文章用词大多是比喻词,比如说杨丽娟是“垃圾”、“造屎机”等等,比喻词并不构成侵权利,不至于让人误解她真的是垃圾,某人随地大小便被骂畜生,并不会真会误导人把她当作畜生。
“举个例子,鲁迅先生就曾在文章中把一些人物比做‘走狗’,这是写作手法,是鲁迅教我们这么写。”
归根结底,人人都有评论权,宋祖德的评论是恰当的,杨丽娟的名誉不是博客文章侵害的,而是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
她对国家不忠对父母不孝
“杨丽娟能够健康生活30余年,这不光是父母养育,还有国家和社会的保护和培养,她本应该趁年轻回报国家,可是她却颠覆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将娱乐摆在了第一位,有违“八荣八耻”,是对国家不忠。她为了成就自己的追星梦,竟然逼死自己的父亲,这是不孝。她还扬言自己30岁以后也不工作,如今却靠恶意诉讼来试图获取不义之财,法院不应助长她的这种不道德行为,她的行为应该受到批评受到谴责,宋祖德敢于出面批判她,是见义勇为之举。
宋祖德
宋祖德,江苏人,40岁。他最出名的生意是销售“万里健增高鞋垫”。1999年,他在上海创办高尔宝公司,据称实力雄厚,在海内外拥有40多家分公司。与此同时,他又出任广州诗社社委、广东省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等。
宋祖德以大嘴闻名于世,被他大嘴骂的明星非常多,包括“林志玲‘最毒妇人心’”、“李湘李厚霖没有领结婚证”等等……他自言“娱乐圈太假了,处处都是陷阱,所以我要打假!”要“把假恶丑揭露出来,把真善美展现给老百姓。”
杨丽娟
杨丽娟生于甘肃,今年29岁。她因为疯狂追刘德华而为人知晓,为此她还失去了父亲。
1994年一天晚上,杨丽娟突然梦到一幅刘德华照片,两边写着“你这样走近我,你与我真情相遇”,她觉得是缘分,于是开始辍学,“专职”在家迷恋华仔,华仔的照片、海报、录音带从不放过收藏。为了让女儿见刘德华,杨父卖房、借债倾家荡产筹募旅费。
2007年3月25日,杨丽娟一家到香港,参加了刘德华的歌友会,终于与刘德华单独合照,但仍感到不满足,要求签名和单独聊聊,遭到拒绝。2007年3月26日,杨父和妻女在通宵快餐店内栖身,随后一怒之下留下遗书,跳海自杀。
原告呈法庭博文选登
《刘德华的粉丝杨丽娟,别再出来丢脸了!》
“最近杨丽娟这位丑八怪惟恐别人以为她死了,无理取闹,将广州某媒体告上法庭,这个官司据祖德推测,杨输定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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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德奉劝杨丽娟,别再瞎折腾了,搭上老爸的一条命还不够吗?还想搭上老娘的命吗?让你老娘一把年纪还为你操心,难道就不感到一丝丝内疚吗?
更可笑的是,杨还恬不知耻地说要起诉刘德华,祖德不明白,刘德华欠你杨丽娟什么了?如果有一天刘德华走在树林里,恰逢一只鸟正在大便,而污物正好砸在刘德华的头上,这只鸟不向刘德华道歉也就算了,难道这只鸟还要起诉刘德华侵犯了它的“大便权”?哈哈,世间自有天理在,做人(做动物也好)总是要讲道理的。
《强烈呼吁兰州公安拒绝给刘德华粉丝杨某签证》
……这一对颠狂的母女!果然是母子同心啊,疯都疯到一块去了。像这样变态的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是多余,占用社会资源,浪费国家粮食。咱们中国人口太多,所以搞了几十年计划生育,像杨氏母女这样的垃圾,真的不如去死了算了,反倒还为别人腾出两个人口指标。
……别人都是吃饭长大的,所以有正常的思维,杨丽娟这种人,可能是吃屎长大的,所以她的想法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祖德强烈呼吁兰州公安局不要为杨丽娟办理赴港签证。
……杨丽娟是内地人民的罪人,可耻、可恨,拉去打靶都不过分,反正她活着,也不过就是一架臭哄哄的造屎机器罢了。